精神分析丨双性恋(Bisexuality) - 知乎
双性恋:一个从两个来源进入精神分析语境的概念:一是克拉夫特-艾宾(Krafft-Ebing,1892)和哈维洛克·埃利斯(Havelock Ellis,1894、1903、1905)对性行为的研究,二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与他尊敬的朋友威廉·弗利斯(Wilhelm Fliess)之间的通信(马松,1985)。第一个来源强调了双性恋的行为方面,详细描述了人们生活中异性恋和同性恋实践的各种组合。第二个来源强调了双性恋的生物学基础(例如,胚胎学、解剖学、生理学),并扩展到心理学方面。
因此,“双性恋”一词似乎存在三个层次:
(1)行为层面
(2)体质层面
(3)心理层面
由于身份合成失败而产生的双性恋行为总是与“心理双性恋”相关,但后者并不总是导致双性恋行为。如果按照人格发展在正常情况下通常如何展开,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两性的父母不仅是认同的对象,也是两性儿童欲望的对象。结果,女性化和男性化的态度存在于所有个体中,异性恋和同性恋的情欲倾向也是如此。然而,在与同性父母的认同占主导地位和社会文化促进随之而来的性别角色的情况下,“属于异性的态度受到压抑”(弗洛伊德,1937c,第231页)。这并不是说受限目标和/或升华形式的双性恋不会进入意识。